精选工作方案模板合集六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区防指的统一部署,按照区建设局《防汛工作预案》的要求,启动实施本年度的防汛工作。
一、防汛重点范围
城区低洼地易受淹区段的防汛排涝。以城西北片为主,主要有:江州北路(景庄桥—大庆桥)沿途两侧;海阳路(吴洲路—北仓路);扬州路(西汽车站—车管所)以及西站转盘周围地区。
二、防汛重点部位
经过前期巡查,今年老城区防汛重点部位计10处,分别是:江州北路振泰浴城北侧、泰州机械厂北侧平房宿舍、西桥街1号楼、中山社区夏家汪18号楼区域、康乐巷、森南造纸厂宿舍、花园庄、扬州路南侧农机公交宿舍、车站西巷、青年南路413号宿舍楼。
三、防汛工作要求
1.系统内各单位从即日起启动防汛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手机24小时待机。
2.市政养护处要加强重点部位雨水管网的清掏、巡查,雨天巡查结果当日上报。
3.房管处负责对直管公房进行巡查维修,巡查结果及时上报。
4.小区办、广厦物业对代管公房进行巡查维修;及时检查疏通住宅小区内的下水道,巡查结果及时上报。
5.区拆管办负责督促检查拆迁现场已交房屋的及时拆除率,防止残墙断壁伤人,检查结果每周一报。
6.系统内各单位5月12日前上报24小时防汛值班名单及值班电话。
7.相关单位和部门检查、检修防汛工具和器材,近期组织防汛演练一次,并上报文字和图片资料。
工作方案 篇2为了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20xx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积极推进我区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投诉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增强区域环境保护合力为主线,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集中力量,依法依规,强力推进我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通过整治一批、转向一批、取缔一批未达标单位,20xx年实现我区10条“无油烟污染”达标示范路(见附件1)的创建达标,以及“六街一社区”(二七街、新村街、丹水池街、后湖街、塔子湖街、谌家矶街、百步亭社区)和花桥街、一元街辖区国测点周边3公里内的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基本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成立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城管委、环保局、街道办事处及百步亭社区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委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
三、职责分工
(一)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察督办等工作。
(二)区城管委负责对在室内从事餐饮经营排放油烟以及出店和占道从事烧烤、大排档等餐饮经营排放油烟,给附近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行为的查处;负责对治理企业和环保技术公司所签订的治理合同进行核准;负责组织环保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对治理点源进行验收。
(三)各街道办事处及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全面负责本辖区油烟噪声污染的治理工作,对辖区餐饮经营业主进行宣传引导,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油烟噪声污染点源的调查、整治、转向、衔接和取缔工作,并配合做好治理点源的验收。
(四)区环保局负责提供油烟噪声污染执法相关技术支持,指导油烟噪声污染相关环保监测工作,负责提供招投标需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企业资质条件,并配合做好治理点源的验收。
(五)区工商局负责查处或取缔产生油烟、噪声污染扰民的无照经营户。
(六)区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对不符合卫生状况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确认阶段(20xx年5月中旬前)各街道办事处严格对照20xx年底上报的油烟噪声污染治理本底资料进行再清理、再确认,提出治理本底目标和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区城管委、区环保局)。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中旬至下旬)在辖区内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并组织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调度部署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完成各个污染点源的整治工作。对有固定门点,符合开办条件,但油烟噪声治理未达标的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降噪装置,并保证设备在经营过程中正常运行;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污染点源,引导其转向或异地经营;对无证照经营的污染点源,依法取缔。因社区居民生活需要确需保留并列入规范管理的早点,营业时间不得超过上午9:30时;夜市摊群营业时间在晚上9时至凌晨1时之间。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日常监督与值守,做到人走场清,确保市容规范整洁。(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
五、治理经费补助
对积极配合、按时间要求安装环保设施,并完成治理整改的企业,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和治理实际,以一个基准灶头3000mm/h排风量为标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1个排风量给予1.2元补助。因治理条件限制只安装高排烟道,但无油烟净化设备的一律不予补助(油烟污染治理补助流程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城区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绩效管理。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负责制,真正做到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此项治理达标工作能够按时按量完成,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要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手段,在每个社区设置宣传展板,广泛宣传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推动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此处隐藏7583个字……扎实推进全市移民系统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移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全市移民系统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推进“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示范市、示范点”为载体,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逐级部署实施、层层传导压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对全市移民系统党风政风存在的问题进行标本兼治,在移民系统逐步建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局机关重点业务科室、县区移民部门、移民村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符合移民安置区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基层移民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以教育强监督
1、重视廉政教育。市移民局及县区移民局(办)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勤政廉政集中教育宣讲活动,重点对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县区移民部门负责人、乡镇移民工作负责人、移民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政教育。
2、加强廉政文化载体建设。在市局机关、县区移民局(办)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以公开促监督
3、健全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局机关业务科室、县区移民局(办)要通过市、县阳光农廉网和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对所承担职责、工作人员、办事流程、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以及资金拨付、项目申报、项目分配、项目组织实施、移民政策和移民法规等进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基层和移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指导移民乡镇、移民村做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移民项目确定和实施、村务公开等工作。
4、公开事项公示情况及时向市移民局纪检监察室备案。市移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市移民系统党风政风公开工作,各县区移民局(办)、各有关乡镇和移民村公开情况及时报市纪检监察室备案。市移民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及时通报。每月抽查不少于3次。
(三)以明责严监督
5、明确界定市移民局及县(区)移民局(办)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移民局和县(区)移民局(办)对职责范围内的移民政策落实情况、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移民项目实施情况负监管主体责任;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市、县区移民局内设有关业务科(股)室对对口业务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主管责任。市移民局各业务科室、县区移民局(办)要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
(四)以制度保监督
6、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市、县(区)移民局(办)要全面清理工作职权,明确班子成员、各部门及每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建立纪检预警、提醒、告诫、纠错机制。
7、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对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和移民项目申报、批复、招投标、验收、监督等程序、规定及落地情况分级向市、县移民局(办)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接受审查监督,并落实纠错、问责制度。
8、落实审计制度。对年度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组织进行依法审计,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跟进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追究。
9、完善移民信访机制。市、县(区)移民局(办)建立有专门的移民信访窗口,推行“五有”制度:有访必立、有诉必理,有信访记录、有处理结果、有反馈资料。
(五)普遍督查
10、业务检查。市、县(区)移民局(办)各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年度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普遍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1、市移民局纪检组督查。定期不定期对市、县工作开展和计划落实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组织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问责,并向市纪委专题报告。
12、建立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制度。市移民局重点业务科室、县(区)移民局(办)正常工作督查情况每月要向市移民局纪检组报告1次;市移民局纪检组每月向市纪委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
(六)重点检查
13、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快速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移民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14、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专项效能监察
15、重点对移民资金拨付、移民项目实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移民政策落实等进行专项监察。通过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对有关责任人履行职责、作风纪律、勤政廉政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接受移民群众举报,收集案件线索。
(八)及时调查
16、针对损害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移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效能监察发现和掌握的案件线索,以及移民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掌握的基层移民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移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上下联动。市移民局专门成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安置扶持科、规划计划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县区移民局(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下联一级,推动工作开展。
(二)规范督查行为。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监督检查纪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公开信息,确保群众知晓,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工作方式。开展督查要有方案、有小结、有建议;信访办理要有登记记录、有办理意见、有结果反馈;案件查办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批办意见、有调查报告、有办案结果、有案件剖析;各类工作事项要有痕迹记录,档案资料有归类、有整理、有顺序。
(三)强化约谈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民意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市移民局纪检组直接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开展。
(四)严格责任追究。移民系统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县区移民工作评先评优相结合,与移民后期项目和各类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相结合,奖优罚劣,树立正确工作导向。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损害移民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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